多部门联合送金融“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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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相关内容,12月25日,中国举行新闻发布会。
西部陆海新通道向南连通广西北部湾和印度洋海路,向西连通古丝绸之路中亚诸国直达欧洲,是“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要推动资金融通不断扩大,同相关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合作,形成层次清晰、具备规模的金融合作网络。”中国党委委员、副行长陆磊表示,随着我国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与东盟各国贸易联系日益紧密,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需要加快推进,应当抓住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契机,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本次《意见》的出台彰显了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决心,对于打造顺畅联通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新格局,意义重大、影响积极。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新武则表示,这一次,中国牵头国家八部委联合出台了国家层面首个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金融专项政策文件,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具体行动,也必将为包括重庆在内的内地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我们将全力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转化为发展实效,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的金融活水。
前期成果丰硕 《意见》明确下阶段发展重点
重庆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前期在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方面已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中国重庆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姚力介绍了前期八项标志性成果:实体化建设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重构跨境金融新生态、打造集“跨境结算—融资增信—枢纽服务”三位一体的综合枢纽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制定统一规则、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创新30余种特色金融产品、推出“一批重点场景”、开辟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新路径,通道相关融资余额超7300亿元。他表示,下一步将研究配套方案,打造更多标志性金融成果。
而《意见》则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国研究局局长王信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六方面任务和四大亮点。
其中,《意见》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包括推动金融机构加大金融资源的统筹支持,加强金融境内外联动,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和组织等。二是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保障通道基础设施资金供给,深化金融产品创新,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提升商贸领域金融服务普惠性。三是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优化资金结算便利体系,围绕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深化一揽子金融外汇改革。四是支持建设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的数智金融服务平台,从跨境结算融资、数智赋能、跨域协同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推广共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五是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开放合作体系,探索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化数字金融和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六是深化跨省跨境金融监管协作,构建与通道发展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规范金融秩序。
围绕亮点,王信总结表示,《意见》注重区域协同发展,并强化制度型开放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制度性改革创新,为通道企业“走出去”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结算和投融资服务。此外,王信还谈到,《意见》强化数智化赋能、加强开放性引领等亮点。
多元化金融工具齐发力
针对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表示:“该服务与通道发展定位天然契合,试点成效显著。”他表示,《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地方结合需求深化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督导,推动铁路运输金融单证服务成为支持贸易发展的特色金融产品,更好助力企业经营运转。
具体包括:进一步丰富产品服务,拓展应用场景;加强工作衔接,继续支持各地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外贸专班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机制提供的企业名单和“信易贷”等平台信息,加强走访摸排,深入挖掘贸易客户,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强化风险防范,督促金融机构重点关注铁路运输单证作为提货凭证的唯一性和可流转性,确保有效控货。
中国证监会债券司副司长黄建山则介绍了资本市场支持举措。他表示:“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支持用好交易所市场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ABS)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元化市场化融资渠道,助力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大通道、大物流、大产业、大平台、大市场建设的功能和作用。”
他披露了一组数据:截至目前,通道沿线省区市A股上市公司超650家。今年前11个月,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共支持4家通道沿线企业首发上市(IPO),募集资金近70亿元;支持17家通道沿线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近250亿元;支持通道沿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超300单,有力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前11个月,交易所市场支持通道沿线省区市企业累计发行公司(企业)债券近7000亿元,通道沿线省区市企业累计发行科创债超2600亿元。ABS方面,今年前11个月,通道沿线省区市企业累计发行ABS超1600亿元;REITs 方面,通道沿线省区市相关企业已发行上市13只REITs产品,融资规模超300亿元。
稳步推进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
围绕《意见》提到要支持结算和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陈之为表示,《意见》系统集成跨境结算、投融资领域改革试点政策,为通道经贸发展营造“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政策环境。
围绕跨境贸易结算方面,陈之为介绍了五方面措施:一是鼓励通道沿线企业加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让优质企业率先享受结算便利。二是支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更高效地调配和使用资金。三是积极适应通道经贸特点,支持通道沿线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主体便捷办理收付汇。四是支持银行为通道沿线优质企业自主办理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五是支持通道沿线开展承包工程的境内企业在境外开立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和调配境外承包工程资金。这些措施将显著提升通道沿线企业跨境结算效率,降低贸易结算成本。
针对跨境投融资方面,则持续简化业务流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引进来”方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流程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为外资参与通道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环境。在“走出去”方面,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规模限制,支持通道优势产业拓展国际市场。在跨境融资方面,在有条件的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后续我们还将支持通道沿线企业开展绿色外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为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以及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为优质的外汇服务。
此外,陈之为还着重介绍了在强化数智赋能方面的工作。“国家外汇局始终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支持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他解释,目前,在通道沿线“13+2”省(区、市)已累计应用13个场景。其中,重庆上线全国唯一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专属场景,累计服务800余家企业融资结算近60亿美元,显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相关经验已成功在广西、陕西复制推广。
强化协同联动 优化跨部门、跨区域合作
本次《意见》涉及部门、地区较多,如何将跨区域、多部门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好,是一个重要挑战。对此,在发布会上,陆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和省区市,探索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分工协作、相互支撑的工作机制,以推动《意见》落实落细。
一是支持和推动沿线省区市深化合作。“去年,我们在重庆召开了沿线省区市支持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专题会议,签订了‘13+2’省区市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合作协调机制。”陆磊表示,《意见》出台后,我们将指导沿线省区市分行加强政策、信息、数据共享,进一步强化交流互鉴机制,协调解决金融服务问题,研究形成全域统一的通道金融规则标准。
二是强化金融与各行业部门的联动协作。支持沿线省区市金融管理部门积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充分动员金融机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加强金融与产业、外贸商贸等实体领域的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提升发展合力。加强财政金融联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融资贴息、风险分担等形式,支持通道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融资和金融创新。
三是加强通道金融服务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金融服务通道的动态监测报告的报送和评估机制,跟踪评价各省区市服务成效,将评估结果纳入信贷政策导向评估、银行外汇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等机制,以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加快支持通道建设。金融机构总行、总部在内部工作组织、资源统筹、改革创新赋能等方面,将加大对沿线省区市支持。同时,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持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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