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明日封关金融准备工作已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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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将全面转入全岛封关运作新阶段。人民银行表示,封关相关的金融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海南自贸港设立以来,坚持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允许资金自由进出、结算便利化,这也意味着金融开放创新,要锚定“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目标,因此海南也推进了一批金融创新政策的先试先行,跨境收支规模已呈现出持续增长势头。
EF账户业务量达2689亿元人民币 成跨境资金流动的“扛把子”
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2024年5月正式上线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的试点企业不断增加,业务量也持续提升,逐渐成为海南地区跨境资金流动的“扛把子”。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海南省共有11家银行上线EF账户,分别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浦发、招行、光大、兴业和国开行的省级分行,共开立EF账户658个,EF账户发生业务量折合人民币2689亿元。开户主体通过EF账户与80个国家(地区)发生资金划转。
EF账户是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金高水平自由便利流动,服务海南实体经济发展,构建的本外币合一账户体系。银行机构通过EF账户,可以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结算、汇兑、投融资等相关金融服务。
据了解,EF账户资金“跨一线”可依法自由划转。EF账户与境外账户、OSA账户、NRA账户以及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之间可自由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企业使用EF账户与境外账户开展除证券投资外的资本项下业务,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无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开展前置业务登记、备案或开立专户等。而“跨二线”同名账户划转在额度内实行有限渗透(仅限人民币)。EFE账户与境内同名普通账户之间,可在1倍所有者权益额度内双向渗透,凭收付款指令办理,但境内同户名普通账户需开立在自贸港港内银行。
此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为跨境资金自由流动提供制度保障。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机制也进一步健全,跨境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提升。
海南省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企业已近1万家 政策支持自贸港发展
海南自贸港洋浦经济开发区作为全国仅有的四个试点地区之一,参与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成为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质器和加速器。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海南省涉外收支规模达1086.3亿美元,是2021年末的2.9倍。截至2025年10月末,海南省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企业已近1万家,是2021年底的1.4倍。
据了解,近年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牵头出台20余项创新政策,推动高水平创新政策在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服务实体经济,有力促进了海南自贸港跨境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及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2024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将原先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的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大实施至海南省全域,包括5项经常项目和3项资本项目试点政策,旨在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积极支持指导辖内银行机构落实试点政策,2025年指导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为某企业完成自贸港首笔银行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业务,有力推动跨境投资高水平试点向纵深发展。此外,跨境资管业务试点也持续落地。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海南省分行收到4家试点发行机构申请材料,首次申请规模总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其中金元证券申请20亿元规模,鹏安基金、汇百川基金、万和证券分别申请10亿元规模。海南省分行根据其试点需求及规模测算,予以同意,同时明确对试点规模进行动态管理,逾期未使用可予以收回。
10月17日,汇百川基金发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代销及金元证券发行、兴业银行海口分行代销的两只私募试点产品完成境外投资者认购,即完成境外投资者投资账户到银行代销账户及产品募集账户的资金划转。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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