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期货合约规则
发布时间:2025-9-19 16:12阅读:112

塑料(聚乙烯)期货合约已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大商所”)正式上市,其交易代码定为L。该合约的每手交易量标准为 5 吨,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1 元 / 吨。依据上述规则,当合约价格变动一个最小单位时,投资者的盈亏金额将相应调整 5 元人民币。
交易时间安排
该期货品种的交易时间分为日间交易时段(白盘)与夜间交易时段(夜盘),具体安排如下:
- 日间交易时段:上午 9:00 至 10:15,10:15 至 10:30 为休市时间,休市结束后于 10:30 继续交易至 11:30;下午交易时段自 13:30 起至 15:00 结束。
 - 夜间交易时段:每日 21:00 至 23:00。
 
交易费用标准
根据 2025 年最新公布的数据,大商所对聚乙烯期货合约执行的交易费用标准为:每手合约开仓环节收取 1 元人民币,平仓环节同样收取 1 元人民币。
保证金与杠杆机制
聚乙烯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为 7%,对应约 14 倍的交易杠杆。以每吨 8000 元的价格为例,每手合约对应 5 吨交易量,交易所要求的初始保证金金额约为 2800 元,具体计算公式为:8000 元 / 吨 ×5 吨 ×7%。此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设定初始资金门槛,有效控制市场交易风险,保障市场运行的稳定性。
交割相关规则
作为大商所上市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聚乙烯期货交易需严格遵循交易所制定的交割规则。其中明确规定:在合约进入最终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月,投资者需在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完成所有持仓的平仓结算操作,禁止持有未平仓头寸进入交割月份。这一规则的实施,旨在维护市场的充足流动性与运行稳定性,防范潜在的市场操纵行为。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什么是塑料期货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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