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期货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2025-9-12 11:11阅读:46
原木期货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大商所” 或 “DCE”)挂牌交易品种,其交易参数、费用标准及合规规则均遵循大商所 2025 年最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手续费标准
根据大商所 2025 年现行规则,原木期货开仓与平仓手续费均按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收取,收费基准统一以每手合约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适用于所有参与该品种交易的市场主体。以每手原木期货合约价值 8000 元(注:结合后续每手 90 立方米、单价 800 元 / 立方米的参数,每手合约价值应为 800 元 / 立方米 ×90 立方米 = 72000 元,此处按合理逻辑修正计算)为例,每笔(开仓或平仓)手续费金额 = 72000 元 × 万分之一 = 7.2 元人民币,费用在交易指令成交时由期货公司按交易所清算规则从投资者账户自动扣除,流程规范透明。
二、保证金计算与杠杆效应
- 保证金比例与杠杆倍数:大商所规定原木期货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8%,对应理论交易杠杆倍数为 12.5 倍(计算公式:1÷8%=12.5)。投资者需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杠杆,避免因杠杆过高导致风险敞口扩大。
- 保证金金额计算示例:以原木期货当前单价 800 元 / 立方米、合约单位 90 立方米 / 手为计算基准,每手合约价值 = 800 元 / 立方米 ×90 立方米 = 72000 元,交易所规定的每手最低保证金金额 = 72000 元 ×8%=5760 元人民币。需注意,期货公司可根据市场波动幅度、投资者风险等级等因素,在交易所最低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保证金比例,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
- 保证金制度意义:该制度是期货市场风险管控的核心机制,通过要求投资者预先缴纳一定比例资金,既能有效降低合约违约概率,保障市场信用体系稳定;又能约束投资者交易规模,防范过度投机行为引发的市场波动,确保参与者履行财务责任,维护市场有序运行。
三、合约核心要素
原木期货交易代码为 “LG”,核心交易要素严格遵循大商所标准化合约要求,具体如下:
- 合约单位:每手 90 立方米,即单笔交易的最小标的数量为 90 立方米,所有交易指令需以 “手” 为单位提交,且需为整数手,确保交易规模的标准化与统一性,便于市场订单匹配与清算。
-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0.5 元 / 立方米,该单位为合约价格波动的最小刻度,投资者申报的价格需为该单位的整数倍,避免价格申报混乱,保障交易价格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 价格波动盈亏:当合约价格变动一个最小价格单位(0.5 元 / 立方米)时,每手合约对应的盈亏变动金额 = 0.5 元 / 立方米 ×90 立方米 / 手 = 45 元人民币。投资者需据此精准核算持仓收益与风险,为交易策略调整提供数据支撑,做好风险预警与应对。
四、交易时段安排
原木期货仅开展日间交易,未设置夜间交易(夜盘)时段,具体日间交易时段划分如下,以适配农产品类期货交易的市场特性与投资者需求:
- 首节交易:9:00-10:15;
- 休市调整:10:15-10:30(用于交易系统清算、订单处理及风险监控,保障后续交易顺畅);
- 第二节交易:10:30-11:30;
- 第三节交易:13:30-15:00。
- 投资者需在上述规定时段内进行开仓、平仓等交易操作,超出时段的指令将无法申报。
五、持仓管理与合规规则
依据大商所统一交易规则,原木期货作为大宗商品类交易品种,需严格遵守以下持仓管理要求:所有持有原木期货合约的投资者,严禁将未平仓头寸持有至合约交割月份,必须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完成全部持仓的平仓操作,确保仓位清算完毕。
该规则的核心目的在于:一是保障交割临近阶段市场的充足流动性,确保投资者平仓操作顺利完成,避免因流动性不足导致平仓困难;二是防范不具备交割资质的投资者(如个人投资者)因持仓进入交割流程而面临违约风险,同时维护实物交割流程的顺畅开展,保障市场整体运行的稳定性与合规性。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