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放款对象有哪些?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
发布时间:2025-5-23 13:43阅读:704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放款对象主要为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学生身份中国大陆籍学生(不含港澳台)。被国家批准设立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民办高校)正式录取。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也可申请(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基本费用(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困难证明);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等导致经济困难;其他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突发变故等)。
共同借款人要求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如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可由其他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部分省份放宽至65周岁)。
二、不符合申请的情况
非全日制学生(如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
已获得其他全额奖学金或公费资助(如国防生、免费师范生等)。
家庭有稳定高收入(如能轻松承担学费,银行可能拒贷)。
信用记录不良(共同借款人或学生本人有严重逾期、失信记录)。
三、贷款额度与用途
贷款金额(2025年标准):本专科生:每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6,000元。具体额度由当地资助中心根据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核定。
用途限制:仅用于 学费、住宿费(直接划扣至学校账户),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发放至学生支付宝/银行卡)。
四、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登录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信息。
材料准备: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建档立卡证、低保证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的申请表)。
现场审核: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到 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签订合同。
高校确认:将《受理证明》交至学校,学校录入回执后放款。
五、常见问题解答
Q:非贫困生能否申请?A:不可以,必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Q:贷款是否需要抵押或担保?A: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但需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Q:毕业后多久开始还款?A: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息,前5年可只还利息(宽限期),第6年开始还本付息。
六、重要提醒
诚信申请:虚假材料将影响征信,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按时还款:逾期会影响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征信,限制未来房贷、车贷。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拨打国开行助学贷款热线 95593。如有资金周转的需求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你自己的额度。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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