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特殊安排:13:00~15:00不再实施指数熔断
发布时间:2015-12-6 16:40阅读:819
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特殊安排:13:00~15:00不再实施指数熔断;上午实施的指数熔断最迟在13:00起恢复交易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当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的,股指期货合约进入熔断,恢复交易后,合约上涨或者下跌对应方向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随即生效。
触发熔断时股指期货合约结算价如何计算:当日结算价时段发生熔断、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或者交易暂停的,扣除熔断、集合竞价指令申报和暂停交易时间后向前取满相应时段。
其他交易规则:一是开盘集合竞价触发熔断的,将从9:30开始按照触发情形实施指数熔断。
二是对于非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上午熔断时长不足的,下午开市后补足,午间休市时间不计入熔断时长。
三是熔断至15:00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四是深交所在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触发熔断的,不实施指数熔断。五是指数熔断期间,相关证券复牌的,将延至指数熔断结束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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