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标的证券名单是如何确定和调整的?
发布时间:2025-3-4 21:43阅读:375
融资融券业务中标的证券名单的确定与调整机制
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标的证券名单是投资者进行杠杆交易的基础,其确定和调整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稳定性、投资者保护以及业务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因素。以下是标的证券名单的确定与调整机制的详细说明:
一、标的证券名单的确定标准
1. 上市时间要求
标的证券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一定期限,通常为3个月。这一要求旨在确保证券经过市场检验,价格形成机制相对成熟。
2. 流通股本与市值要求
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 交易活跃度要求
标的证券需具备较高的交易活跃度,如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20%,且日均成交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4. 财务与合规要求
上市公司股东权益需为正值,每股净资产不低于面值。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实施特别处理。
5. 其他条件
不包括ST股票、新上市30天内的股票,以及券商评估风险较大的股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且股票交易未被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
6. 加权评价指标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证券交易所会根据加权评价指标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新增调入的标的股票。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加权评价指标 = 2 × (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沪深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 + (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沪深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标的证券名单的调整机制
1. 定期调整
证券交易所会定期对标的证券名单进行评估和调整。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根据最新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留现有标的证券或新增符合条件的证券。
2. 临时调整
当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出现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造假、业绩大幅下滑等特殊情况时,证券交易所会立即将其调出标的证券范围。
3. 证券公司的自主调整
证券公司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会根据自身的风险控制水平和业务策略,进一步筛选和调整标的证券名单。例如,财通证券会根据自身证券评估模型对标的证券进行动态调整。
三、总结
融资融券业务中标的证券名单的确定与调整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涉及上市时间、流通股本与市值、交易活跃度、财务与合规等多个维度。定期与临时调整机制确保了标的证券名单能够动态反映市场变化和风险状况,从而保障融资融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时,应密切关注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公布的最新标的证券名单及相关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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