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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28 13:47阅读:695
1、FOF基金申请的准入门槛——私募基金管理人;
(1)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具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主体资格;
(3)注册1年以上的,其近2年受托管理型私募基金产品年化收益不低于20%(含);注册1年以下的,投资经理必须提供过往优异投资业绩证明。
2、单个客户劣后资金规模:1000万起;
3、按批次申报,每批次劣后客户数不少于2个,劣后资金规模不低于1亿;
4、放款周期:客户打款后2-3周;
5、打包成本:8.2%以内;
6、预警、平仓线:0.88预警,0.83平仓
7、投资限制
(1)基金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投资时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含),同时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市值的10%。
(2)基金持有单一个股票市值占基金总市值的比例不超过30%。
(3)基金投资于全部创业板股票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30%,投资于单只创业板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和该创业板上市公司流通市值的5%。
(4)基金申购新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0%。申购新股中签的,对于有涨跌停限制的股票,需在新股上市后涨跌停打开的当日卖出所持有的股票直至单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含),如果是创业板股票,需减持至基金资产总值的10%以内;对于没有涨跌停限制的股票,需在新股上市当日卖出所持有的股票直至单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含),如果是创业板股票,需减持至基金资产总值的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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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