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作出限额以来首个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24-4-19 14:08阅读:93
本报讯 记者焦扬报道 4月1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发布《关于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称,黄×(04611291)组(账户组号:B0007850)于4月16日在黄金期货(AU)2406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1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因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上期所作出对其相关客户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这是自4月10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以来,作出的首个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上期所在4月16日公告调整了黄金白银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自2024年4月18日交易(即4月17日晚夜盘)起,白银期货AG2406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五。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