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割细则介绍
发布时间:2023-12-26 16:13阅读:1882
编辑:宁证期货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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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手,交割数量应当是交割单位的 整数倍。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交割结算价是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割结算的基 准价,为上海航运交易所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发布的及最后 交易日前第一、第二个指数发布日发布的三个上海出口集装箱结算运价指数(欧 洲航线)的算术平均值。用公式表示如下:
如果上海航交所在P1、P2发布日所在周周三北京时间15:05前未发布P1、P2,在P3发布日北京时间15:30前未发布P3,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确定P1、P2和 P3,并及时向市场公告。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现金交割的买方、卖方应当分别向能源中心支付交割 手续费。交割手续费标准由能源中心确定并公布,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 交割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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