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央行依法对3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作出经济处罚
发布时间:2023-10-20 14:14阅读:137
记者19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2023年第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其中,宁波龙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所运营的展览会馆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门票接受处罚,重庆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车位购置费接受处罚,保定市虎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所运营的学校食堂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餐费接受处罚。
据了解,人民银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人民银行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经济日报记者 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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