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处理一起违规相互交易行为
发布时间:2023-5-10 23:11阅读:311
本报讯 上期所5月10日发布违规处理决定公告。公告称,张某平系某公司员工,是公司账户的指定下单人。2022年11月23日,张某平操作自己账户与某公司账户在镍(NI)2311合约上相互交易,上述违规交易造成张某平账户盈利,某公司账户亏损。2022年12月,张某平将盈利全部返还。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所述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上期所决定:给予张某平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对张某平罚款1万元,给予其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
上期所提醒相关期货公司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齐宣)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所有人,2026春节A股/港股/港股通休市安排一览~
2026-02-12 11:38
-
开启AI炒股:华泰证券AI涨乐APP怎么使用?
2026-02-12 11:38
-
满仓没钱追新机会?一个融资融券工具轻松搞定~
2026-02-12 11:38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