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棕榈油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4-11 16:54阅读:430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结算时起,对相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6%;其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表:调整前后相关期货合约风控参数对比
品种现行标准调整后标准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投机保值投机保值豆粕8%8%6%7%7%豆油8%9%8%6%7%7%棕榈油10%7%8%8%玉米淀粉7%9%7%5%6%6%聚乙烯8%8%6%7%7%聚丙烯8%8%6%7%7%聚氯乙烯8%8%6%7%7%乙二醇10%7%8%8%苯乙烯10%7%8%8%液化石油气11%7%8%8%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4月10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