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至3.8%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
发布时间:2023-3-29 10:21阅读:336
3月28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二季度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一季度的LPR-40BP调整为LPR-50BP,即由3.9%降至3.8%。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效。《通知》还明确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对购买公寓类非住宅实际用于居住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是什么?
-
券商APP如何购买国债逆回购?附更高收益攻略
2026-03-23 15:31
-
家庭资产配置怎么做?简单四步构建你的“稳健金字塔”~
2026-03-23 15:31
-
国金证券账户开户后各项交易费用是多少?如何获取低佣金费率?
2026-03-23 15:31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