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期货交易限仓制度介绍
发布时间:2022-12-14 19:17阅读:2042
编辑:宁证期货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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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按单边计算的、可以持有某一期货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量。
玻璃期货合约对期货公司会员不限仓。
玻璃期货合约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当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大于或等于一定规模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单边持仓量的10%确定限仓数额;当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小于一定规模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绝对量方式确定限仓数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玻璃期货合约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的最大单边持仓为5000手,进入交割月份后调整为1000手(自然人限仓为0)。
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客户应当将其期货合约持仓调整为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自进入交割月起,会员及客户的持仓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超过持仓限额的,交易所可按照强行平仓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书面警示、约见谈话、限制开仓等措施。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