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
发布时间:2022-12-1 16:58阅读:441
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如下:
1、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2、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但对业绩快报不强求。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拟依据半年度报告进行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分红的除外)、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的;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另有规定的除
外。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2025年五一假期股市休市安排来了,连休5天,这些事情提前规划!
2025-04-24 15:31
-
2025年五一国债逆回购操作攻略,6天收益轻松拿!
2025-04-24 15:31
-
2025年证券公司新客理财哪家高?(附理财收益计算器)
2025-04-24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