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退市流程及过渡期是怎样的 2021年退市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1-9-15 14:25阅读:1186
国内上市一流券商,股票佣金超低价!两融利率低至5.5%!基金、可转债费率超低价!支持量化交易,提供VIP快速通道。大资金专户理财。
在原规则下,A股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仍不符合上市条件,会经历暂停上市;然后若仍然不符合上市条件,才会被退市。这段较长的缓冲时间给了公司利用重组、补贴等措施快速提高业绩,保住上市资格的机会。例如,当公司连续亏损2年,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第三年盈利即可去掉风险警示(即摘星脱帽);若第三年继续亏损,则暂停上市,若第四年盈利,又可恢复上市。
漫长的退市流程给予劣质公司更多的喘息空间和投机空间,影响了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长期上市难、退市亦难的现象造成了A股市场的“壳资源”炒作现象。退市新规能够极大地改善这种局面。
退市新规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主要包括:
1、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明确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
2、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
3、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后移停牌时点。为进一步释放风险,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将连续停牌时点从“知悉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裁判”后移至“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
4、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过渡期安排
新规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进行规则适用。交易所还对存量暂停上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均设置了过渡期安排。具体如下:
1、对于新《上市规则》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本所后续适用原《上市规则》决定公司股票是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适用原《上市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程序。
2、对于新《上市规则》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适用新《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时,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在适用新《上市规则》项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3、对于新《上市规则》生效实施前因触及原《上市规则》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以及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前,对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适用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股票是否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4、对于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适用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5、对于新增的市值退市指标,自新规发布满6个月后(即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2020年12月31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人民币的股票,新规生效实施前后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人民币1元的交易日连续计算。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节后首日见分晓:中信证券2025国庆假期收益测算出炉!
2025-09-28 09:58
-
国庆中秋节前理财这样操作,躺赚“双重9天利息”!
2025-09-28 09:58
-
中长期利好,港股ETF应该怎么选?一览20+产品排行榜
2025-09-28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