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REITs基金批量上市可期
发布时间:2021-7-13 09:13阅读:266
7 月 2 日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 从试点行业范围、资产要求和项目运营时间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指导意见。
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区域:
1. 交通基础设施。包括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
2. 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特高压输电项目,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分布式冷热电项目。
3. 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以及停车场项目。
4. 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固废危废医废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础设施项目。
5. 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应为面向社会提供物品储存服务并收取费用的仓库,包括通用仓库以及冷库等专业仓库。
6. 园区基础设施。位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与省级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研发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其中,国家级与省级开发区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发布名单为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名单为准。
7. 新型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类、人工智能项目,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8. 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并提出探索在其他基础设施领域开展试点 :
(1)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设施;(2)自然文化遗产、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等具有较好收益的旅游基础设施,其中自然文化遗产以《世界遗产名录》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酒店 、商场 、写字楼等商业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项目土地用途原则上应为非商业 、非住宅用地 ,租赁住房用地以及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转而无法分割的办公用房 、员工宿舍等少数配套设施用地除外。
此外,在项目资产要求方面从产权、土地使用权、可转让性上明确了要求,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 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 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 )原则上不低于4% 。首次发行基础设施 REITs 的项目,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 10 亿元。以控股或相对施控股方式持有、按有关规定可发行基础设施 REITs的各类资产规模(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园区建筑面积、污水处理规模等)原则上不低于拟首次发行基础设施 REITs 资产规模的2倍。
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越来越多的REITs公募基金将上市,第一批9只REITs基金遭到“疯抢”的情形有望得到缓解。 未来投资者面临多元化的 REITs 基金选择时,一方面可以从第一批已经参与运作、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基金公司中选择产品;另一方面底层方面可重点关注好行业中现金流优良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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