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明确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等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收集范围
发布时间:2021-3-23 11:10阅读:22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3月22日,据工信微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网络支付类,基本功能服务为“网络支付、提现、转账等功能”,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注册用户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证件有效期限、银行卡号码。
同时,网络借贷类基本功能服务为“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申贷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借款人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证件有效期限、银行卡号码。
此外,投资理财类基本功能服务为“股票、期货、基金、债券等相关投资理财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投资理财用户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证件有效期限、证件影印件;投资理财用户资金账户、银行卡号码或支付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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