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来了!事关辽宁所有女职工
发布时间:2020-12-25 16:44阅读:234
“痛经假”来了!事关辽宁所有女职工
辽宁省政府网站发布《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至少10分钟工间休息;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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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来了!事关辽宁所有女职工
发布时间:2020-12-25 16:44阅读:234
辽宁省政府网站发布《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至少10分钟工间休息;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