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省市(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获批
发布时间:2020-8-12 11:10阅读:196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我国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了最新进展。8月11日,国务院发布消息称,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合肥、济南、威海、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自批复之日起算。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 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第二大国,但是逆差还是很大的,所以要增强竞争力。生产性 服务业有利于支持货物贸易发展,而服务贸易本身也涉及国际市场竞争的诸多领域。从进口来看,我们的消费升级、产 业升级很大程度上也需要服务贸易支持。
他表示,“稳外贸的基本盘,既有‘大盘’也有‘小盘’,而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是一个‘特色盘’,实际上正是在服务贸易领域打造更多支持政策。”
《总体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
据了解,2016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海南等15个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2018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深化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雄安新区等17个地区。
在7月30日召开的商务部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自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围绕改革管理体制、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取得了积极成效,培育了一些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他指出,先后分三批印发的74条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中,不乏业态模式创新的例子。比如第一批经验中的“依托大数据促进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建设‘一带一路’语言服务平台,推动语言服务贸易发展”,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中的“零工创客共享服务”“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测实验室共享模式”“‘网展贸’服务新模式”,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中的“推进邮轮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创新在线数字展览模式”“加快智能城市建设”等。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带动了全国服务贸易向高质量发展。”高峰说,2019年,试点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5%,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试点带动下,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的6542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7850亿美元,年均增长4.7%。其中,服务出口年均增长6.7%,高于全球服务出口平均增速和我国货物出口增速。服务贸易逆差明显下降,2019年服务出口高出进口增速9个百分点,逆差比2018年减少358亿美元,下降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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