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客懵了!杭州、东莞之后 又一城升级楼市限购!6月新房涨幅领跑全国
发布时间:2020-7-7 10:13阅读:271
【炒房客懵了!杭州、东莞之后 又一城升级楼市限购!6月新房涨幅领跑全国】7月6日晚间,宁波发布稳楼市“十条”新政,核心内容包括扩大限购范围,加强住房贷款审核等。而进入7月以来,短短几天内已有杭州、东莞等热点城市出台房地产约束性调控政策。
宁波发布稳楼市“十条”新政
扩大限购范围
7月6日晚间,7月6日晚间,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公众微信帐号“宁波发布”披露,宁波市资规、住建、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当前宁波偏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

《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从7月7日起实施。根据《通知》要求,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方面。
1、调整限购区域范围
具体来看,限购区域范围调整为北环西路—广元路、广元路延伸段(规划)—西洪大桥(在建)—秋实路—鄞县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宁波绕城高速G1504—东环南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所围区域。限购圈往外扩了一圈,有人调侃“这是宁波的二环”。

按照《通知》要求,下述三类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一是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是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是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但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区域范围扩大后,鄞州、江北、镇海、海曙部分区域划入限购圈,在这些地方投机投资购房将受到限制。同时,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也将从老三区扩大至市五区,以后镇海、北仑的居民在限购圈内购房也将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2014年10月1日起,宁波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被征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或被征迁人持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除上述规定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2、保持土地市场平稳
保持土地市场平稳也是“十条”新政的重要内容。《通知》指出,宁波将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强化精准供地,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机制,强力推进已供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从严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竞价规则,严格控制楼面地价。
3、强化金融政策监管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购房人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家庭住房套数、住房贷款等情况的审核认定。
同时,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后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政策。同时,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资金未达到规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不得支出商房预售资金。
4、保障自住住房需求
根据该《通知》,本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并已连续缴纳24个月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或家庭成员属于本市引进人才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楼盘销售中,优先认购商品住房。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住建局另行制定。
5、强化市场销售管理
根据《通知》,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
《通知》要求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公开摇号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对房价地价差低于正常水平的,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对捂盘惜售、虚假宣传、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加大查处力度。
《通知》还提到,其他各区县(市)及杭州湾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调整有关政策措施。
宁波楼市:
6月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全国第一
业内人士指出,出此政策的大背景和三年前如出一辙,市场过热,房住不炒渐行渐远。
对于此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的背景,宁波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表示,受疫情后土地供应放缓、居民购房需求补充释放、融资环境相对宽松、宁波城市吸引力增强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处于偏热状态。
土地市场方面,土拍竞争激烈,地价持续走高,溢价率持续攀升;房产市场方面,价格上涨预期增强,不少楼盘重现排队买房和“日光盘”现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有效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按照中指研究院发布的百城房价榜单,今年6月份,宁波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7781元/平方米,环比涨幅1.33%,超越上海、杭州、嘉兴、南京等城市,其涨幅居全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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