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7类在沈人员可落户
发布时间:2020-4-3 15:16阅读:434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3日电 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后文简称“《通知》”)提出,七类人员可在沈阳落户。
《通知》明确,一、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可在沈阳市落户;二、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沈阳市落户;三、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可在沈阳市落户;四、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沈阳市落户;五、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可在沈阳市落户;六、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可在沈阳市落户;七、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沈阳市投靠落户。
《通知》指出,本意见由沈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沈阳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并贯彻施行。原沈阳市落户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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