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处分8机构 2机构被暂停业务6个月
发布时间:2019-2-14 10:49阅读:464
和讯网消息 2018年2月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批量公布2017年第11次、第12次、,2018年第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议,8家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批违规受到处罚,2家机构被暂停相关业务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经2017年11次自律处分会审议,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郴州新天投资有限公司4家机构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存续期间未及时披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违反了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
决议对郴州百福给予警告,暂停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周文洪通报批评处分,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对郴州城投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其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李洪斌诫勉谈话处分,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对郴州高科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邱迪诫勉谈话处分,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对新天投资警告,暂停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杨小军通报批评处分,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
经2017年12次自律会审议,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存续期间未及时披露公司对外担保重大事项,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对泰州华信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夏楠诫勉谈话处分,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
经2018年1次自律会审议,六盘水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2家机构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存续期间,未合规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
决议对六盘水交投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姜帆诫勉谈话处分,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对泉州国投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吴柔冬诫勉谈话处分,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
经2018年1次自律会审议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对中融新大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钟向荣诫勉谈话处分,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
文章转自和讯网 投资者据此操作 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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