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证监风吹向何方?
发布时间:2015-1-20 15:26阅读:851
1月16 日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监会下发对12加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违规的通报。
政策背景:
1、降息之后,利率在股市的狂热带动下不降反生,实体融资成本并未因此下降;
2、12 月委托贷款大幅反弹,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票据达到7293亿元;
3、12月外汇占款下降创近八年来新低;
4、券商“两融”余额突破1.1万亿。
监管风向:
1、低级别城投债发生信用风险概率上升
12月委托贷款大幅反弹很大程度上是银行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上报截止日前抢着搭上地方融资平台项目的“末班车”。未来若委托贷款监管真的落实到实处,将直接打击到地方政府平台续命之本,考虑到部分城投将剥离地方政府债务,我们认为今年部分低评级城投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正在上升。
2、打击了股市
委托贷款的资金需求方在今年发生了点变化,股市替代过去的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正在成为委托贷款的资金最终需求方,券商将已有的融资融券资产向银行抵押融资,银行用积极沉积的流动性和理财资金投入伞形信托投入股市。
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受托发放的贷款应有明确用途,资金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和信贷政策。资金用途不得为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使得银行委贷为股市融资的通道被直接卡死。
证监会对二级市场“加杠杆”(券商两融业务等)风险开始关注,通过对12家券商两融违规业务做处罚通报、上调两融门槛等措施,主动出手“降杠杆”,压低股指上行斜率。
3、银行同业风控提升
受《办法》影响,银行委贷相关进入地方平台、房地产、部分过剩产能以及股市的业务约束将明显增强。
4、基金子公司“两融”业务有喜有忧
尽管基金子行业针对银行委贷传统的银基通道业务将会受到限制,但受券商“两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在银证通道堵死后,基金子公司的“两融”渠道价值及需求将受到明显的提振,特别是在证监会将两融业务客户门槛限定在50万以上后,针对券商这类客户的融资需求,预计会有相应的创新专户产品出台。
背景资料:
1、何谓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一方提供资金,由受托方(通常是银行等金 融机构)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值得注意的是,委托贷款中的受托方,也就是金融机构,不承担贷款风险,这是委托贷款的本源。受托方不承担贷款风险这一点很重要,也就是说委托贷款的相关风险应该由委托人来承担,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委托人的资金应该是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并未经营委托贷款相关风险。
2、银行委贷银基、银证通道模式
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将该计划与银行理财资金或自营盘对接,然后该计划通过委托贷款,最终流入地方平台、房地产和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实现监管套利。
3、银行委贷“两融”业务模式
券商将已有的融资融券资产向银行抵押融资,银行也积极沉积的流动性和理财资金投入伞形信托投入股市。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