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交易的盘中连续竞价阶段(9:30-11:30、13:00-14:57),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委托若超出以下两个特殊范围,会被交易所系统直接判定为无效单(废单):1. 超出当日涨跌停价格区间
各板块设有固定的涨跌幅限制(如主板±10%、创业板/科创板±20%、ST股±5%、北交所±30%等)。若委托价格高于涨停价或低于跌停价,券商系统会实时拦截,该委托直接作废,且资金、持仓不会被冻结。2. 超出“价格笼子”(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为稳定市场价格、防止“乌龙指”及恶意操纵,连续竞价阶段对限价申报设置了动态限制区间。超出该区间的委托会被直接拒单:沪深主板与创业板:实行“2% + 0.1元”双标准比较。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与基准价+0.1元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与基准价-0.1元的孰低值。科创板:实行固定比例限制,无0.1元兜底。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北交所:实行“±5% + 0.1元”的有效申报范围限制。补充说明:基准价的界定:基准价通常优先取盘口对手方的最优报价(如买入时取“卖一价”,卖出时取“买一价”);若无盘口报价,则取最新成交价或前收盘价。市价委托豁免:市价委托不受“价格笼子”约束,仅需校验当日涨跌停边界。特殊时段豁免:在集合竞价时段以及盘中临时停牌期间,限价申报不受“价格笼子”限制,仅核查涨跌停边界。
A股交易的盘中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在什么特殊情况下提交的限价委托,会被交易所直接判定为无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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