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开盘价,并不是由某个人或机构随意决定的,而是由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在9:25那一刻根据所有投资者的买卖申报,通过一套严格的算法自动撮合计算出来的。
其核心计算逻辑遵循“最大成交量原则”,具体步骤和规则如下:
1. 核心计算原则:最大成交量
系统会将9:15至9:25期间收集到的所有有效买单和卖单集中起来,进行模拟撮合。系统会遍历所有可能的价格,找出一个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这个价格就会被确定为当天的开盘价。
2. 多重筛选规则(当有多个价格满足最大成交量时)
如果在计算过程中,发现有多个价格都能实现相同的最大成交量,系统会依次按照以下严格标准进行筛选,直到得出唯一结果:
全部成交原则: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必须能够全部成交。
单方全成交原则: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能够全部成交。
最小未成交量原则:如果仍无法确定,则选取未成交量最小的价格。
最接近前收盘价原则:如果未成交量也相同,则选取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最接近的价格作为开盘价。
3. 统一成交价规则
一旦开盘价被计算确定,所有能够成交的委托单,一律以这个统一的开盘价进行成交。也就是说,即使你挂的买入价高于开盘价,或者挂的卖出价低于开盘价,最终都会按照这个唯一的开盘价来结算。
4.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在9:15至9:25的集合竞价阶段,系统计算后未能产生任何成交(即没有匹配的买卖单),那么当天的开盘价将以9:30连续竞价阶段的第一笔成交价格为准。
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半小时)该证券完全没有买卖或成交,则会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的开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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