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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投资者误以为所有 ST 股每半个月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实际两类警示股披露周期完全不同,现将监管统一要求说明如下:
1、核心结论:无统一 “每半个月(15 天)” 披露要求,ST 与 * ST 披露周期区分执行
单纯 ST 其他风险警示股最低每月 1 次风险进展公告;财务类 * ST 年报窗口期为每 10 个交易日一次,沪市部分退市风险情形要求每 5 个交易日披露,均不是半月一报。
2、 ST(其他风险警示)披露规则
因资金占用、内控否定意见等被标 ST,沪深规则一致,实施警示期间至少每月披露 1 次进展提示,按月更新整改情况,无需 15 天披露一次。
3、ST 退市风险警示分两段周期
当年年报披露窗口期:会计年度结束 1 个月内发首份提示,至年报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公告;其余非年报时段,沪市多数ST 每 5 个交易日提示,深市常规按月披露。
4、实操避坑要点
半月披露并非法定强制标准,仅年报前 10 个交易日、沪市部分退市情形频次更高;若风险事项快速恶化,公司可自愿加发临时风险公告,不作为常规半月披露依据。
以上就是 ST、*ST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周期完整规则解析,祝您投资顺利。
我想买ST股,没买到,提示我“未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请问该怎么办?
投资者开通 ST 风险警示权限后,市场全部 ST、*ST 个股均可正常挂单买卖吗?
上市公司触发哪些情形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个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后,上市公司需要每半个月对外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充分警示投资风险吗?
什么是ST股票,被标注ST的上市公司存在哪些特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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