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下,主板新股(上市前 5 日无涨跌幅)触发临时停牌后,复牌阶段分两种情况:复牌集合竞价、复牌后连续竞价,申报规则与有效价格范围不同。
一、临时停牌基本规则(先明确前提)
• 触发: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 / 跌 ≥30%、≥60%,各停 10 分钟
• 停牌期间:可申报、可撤单
• 复牌处理:
◦ 停牌结束未到 14:57 → 复牌集合竞价 → 再连续竞价
◦ 停牌时间跨越 14:57 → 14:57 复牌集合竞价 → 直接收盘集合竞价

二、复牌集合竞价:有效价格范围
复牌集合竞价(含 14:57 复牌)有效范围:
不高于最近成交价的 110% 且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 90%
• “最近成交价”:停牌前最后一笔成交价
• 超出 ±10% 范围 → 申报无效(废单)
三、复牌后连续竞价:价格笼子(2%+0.1 元孰高)
连续竞价阶段(复牌集合竞价撮合后):
• 买入:≤ 基准价 × 102% 或 基准价 + 0.1 元(孰高)
• 卖出:≥ 基准价 × 98% 或 基准价 − 0.1 元(孰低)
• 基准价:
◦ 买:卖一价
◦ 卖:买一价
◦ 无买卖盘时:最近成交价
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首日临停规则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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