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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穗岁康”是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指导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其理赔条件如下:
- 参保条件:适用人群包括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省、市、区三级直属医保),以及已参加外地医保的本市户籍人员、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人员等。
- 保障范围及理赔标准:
- 住院和门特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在定点医院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三个目录”中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年度免赔额1.6万元,报销80%,年度保额100万元。本项待遇包括“三个目录”中所有的药品费用、检验检查费用、治疗费用和材料费用。
- 住院医保目录外药品及检验检查费用:在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的“三个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和检验检查费用,年度免赔额1.6万元,报销70%,年度保额100万元。本项待遇包括“三个目录”外自费的药品费用和检验检查费用,未纳入治疗费用和材料费用。
- 门诊合规药品费用:在定点医院进行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的“三个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属于国家谈判药品的年度免赔额1.6万元,报销60%;属于其他药品的,年度免赔额4.5万元,报销50%。本项待遇年度保额30万元。本项待遇包括“三个目录”外自费的药品费用,未纳入其他类型的费用。
- 特定人群和未成年人等待遇:对18岁以下1型糖尿病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见义勇为人员、符合5种癌症筛查条件等特殊人群待遇。本项待遇年度保额超过10万元。
“穗岁康”赔付可与基本医保“一站式”结算,实现“零材料、零跑腿、零垫付”。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穗岁康”理赔的问题,欢迎点击右上角加微信联系我。
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稳健为先,增值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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