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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资深赵经理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问一问进一步咨询。
您好,电子国债可以提前支取,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原购买国债的承销团成员处提前兑取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当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承销团成员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同时,付息日或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不含)起,停止办理当期国债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和国债质押,付息日(含)起恢复办理。
以2025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为例,提前兑取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0.4%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1.42%计息;第四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1.82%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1.93%计息。不过不同期的国债提前支取计息标准可能不同。
如果您想了解具体某期电子国债提前支取的详细信息,右上角加微信,我们的专业顾问会为您提供针对性的解答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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