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回答
您好,主承销商向投资者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禁止性规定
1.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或变相公开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其内容,证监会及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得提供承销团以外的机构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3.不得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前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泄露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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