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位于国际避税区且持股层次复杂的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核查有以下要求:
首先,要详细核查股权结构。了解各层级股东的身份、持股比例、入股时间和资金来源等信息。因为复杂的持股层次可能掩盖利益输送或不当控制等问题,需确保股权清晰透明。
其次,要关注实际控制人情况。对其背景、履历、财务状况等进行深度调查,评估其对企业的实际影响力和控制方式,判断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影响企业决策和运营。
再者,要审查税务合规性。鉴于其处于国际避税区,需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避税区进行不合理避税或偷逃税款的行为,确保企业严格遵守国内外相关税收法规。
另外,要核实经营独立性。查看企业的业务、财务、人员等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避免出现关联交易非公允、利益输送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最后,核查内部控制制度。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来防范关联方风险,保障企业规范运作,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在几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坚持首发前股份?
符合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红筹企业具有什么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