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交易中的废单,指的是投资者提交的委托单因不符合交易规则、市场条件或账户状态等要求,被证券公司或交易所系统自动拒绝,无法进入交易撮合流程的委托指令。
简单来说,就是你的下单请求“无效”,不会参与实际的股票买卖匹配。
常见的废单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价格高于当日股票的涨停价,或低于当日的跌停价,会直接被判定为废单。
2. 委托数量不符合规则:
A股主板、创业板股票,委托数量需为100股的整数倍(100股=1手),科创板最小委托单位为200股,且单笔委托上限通常为100万股。
北交所股票委托数量需为100股的整数倍,单笔委托上限为100万股,同时允许1股的整数倍卖出(如持有150股,可卖出50股)。
3. 账户资金不足:进行“买入”委托时,账户内可用资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买入的股票金额(含交易手续费),会生成废单。
4. 交易时间不符:在非规定的交易时间提交委托单(如早盘集合竞价开始前、午间休市时段、收盘后),若超出券商接受委托的时间范围,可能成为废单。
5. 股票状态异常:委托的股票处于停牌、退市整理期未开通权限、ST股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等状态,无法正常交易,委托会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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