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自套腰包代缴保费送客户一般是不合规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违反保险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也可能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比如让客户误以为是额外福利而忽视保险条款本身的重要内容。若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垫付,还违反了《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诚信、如实告知的规定,客户有权拒付费用,且一切责任由垫付人承担 。
赠送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
- 符合保险类型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赠送人身保险,不能赠送财产保险。且所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只能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保险期间通常不能超过1年。每人每次所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一般不能超过100元,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赠送保险不受此金额限制。
- 保险条款合规: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条款需清晰明确,不能有误导或欺诈内容。
- 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可能无效。如父母对子女具有保险利益,可赠送保险给子女;而一般情况下,陌生人之间不具有保险利益,不能相互赠送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 获得被保险人同意:若赠送的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应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 出具保险凭证: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出具纸质或电子保险单,赠送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应向被保险人出具纸质或电子保险凭证。
- 公司内部审批: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行为要经过总公司的批准,且应将赠送的人身保险视同正常销售的保险产品进行管理,做好客户服务、保全和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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