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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融券业务中,投资者在其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之间进行的担保品划转,将视同投资者连续持股 。这意味着,在计算持股期限以确定分红扣税税率时,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的持股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例如,投资者先在普通账户买入某股票,之后将该股票划转到信用账户,若后续该股票分红,计算持股期限时,从普通账户买入时间开始计算,不受划转操作影响 。分红的扣税规则与普通股票投资相同,即根据最终确定的持股期限,按差别化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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