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售股分红(如股票股利、现金分红)的税务处理需根据持股主体类型(个人、企业)、限售股性质(如IPO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等)以及持有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扣税规则:
一、个人投资者持有限售股的分红扣税
1. 现金分红(股息红利)
- 税率:
-持股≤1年:20%个人所得税(全额征收)。
- 持股>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15〕101号)。
限售股特殊规定:
- 限售期内解禁前获得的现金分红,按**持股时间(解禁日期起算)**确定税率。
- 解禁后持有的限售股,按实际持股时间计算。
扣税方式:
- 由上市公司或券商代扣代缴,直接按税率扣税后发放净额。
2. 股票股利(送转股)
-税务处理:
- 送转股(如10送3)按面值(通常1元/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 例如:获赠1000股,应纳税额=1000股×1元×20%=200元。
限售股送转股:解禁后卖出时,按限售股原始成本+送转股计税成本计算资本利得税(见下文)。
二、企业投资者持有限售股的分红扣税
- 居民企业:
- 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
非居民企业:
- 按10%税率扣缴预提所得税(税收协定优惠税率可能适用)。
三、限售股解禁后转让的税务处理
1. 个人投资者
资本利得税:
- 限售股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税率20%。
- 应纳税额 =(卖出价 - 原始取得成本 - 合理税费)×20%。
- 成本核定:
- IPO限售股:通常按发行价作为成本;
- 股权激励限售股:按行权价或市场价核定。
2. 企业投资者
- 限售股转让收益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25%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享优惠税率)。
四、特殊情形
1.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解禁前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3%~45%累进税率);解禁后按股息红利或资本利得计税。
2. 新三板限售股:
- 个人持股超1年免征股息税;转让时若符合条件可享免征优惠(如北交所上市公司)。
五、操作示例
案例:个人持有IPO限售股(发行价10元/股),解禁前获现金分红1元/股,解禁后以50元/股卖出。
1. 分红扣税:持股≤1年,扣税1元×20%=0.2元/股(净到手0.8元)。
2. 转让扣税:(50元-10元)×20%=8元/股。
注意事项
-税收政策差异:不同地区(如港股通限售股)或特殊企业(如QFII)可能适用不同规则。
-申报要求:个人需在年度汇算中申报限售股转让收益(即使已代扣代缴)。
专业咨询:复杂案例(如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建议咨询税务机构。
建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如2011年第39号、2016年第53号)或最新财税文件以获取准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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