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该问题,该问题有4位专业答主做了解答。
下面是首席凡凡经理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添加专属进一步交流。
ST东方造假,股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赔偿:
确认索赔资格
- 时间范围:虚假陈述实施日可能为2020年年报发布日(2021年4月30日)。揭露日可能为2024年6月18日(存款受限公告日)或2024年6月20日(证监会立案日),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索赔时段通常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期间买入且当日收盘仍持股,或2024年6月19日至12月19日期间买入且当日收盘仍持股。
- 损失计算:以买入成本与揭露后股价下跌的差额为基础,结合持股时间、市场系统性风险等因素综合核定。
收集证据材料
-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
- 东方集团股票对账单(需证券公司盖章,涵盖首次买入至揭露日后的交易)。
- 证券开户确认单。
- 联系方式,如地址、电话及邮箱。
选择诉讼方式
- 单独诉讼:适合损失金额大或案情复杂的投资者。
- 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委托律师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或特别代表人诉讼(需投服中心支持)。
- 加入集体索赔:通过律所组织的集体诉讼通道报名,如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等已代理类似案件。
确定起诉对象与责任主体
- 东方集团作为直接责任主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张宏伟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若未履行承诺且参与造假,需承担连带责任。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2022年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可能因未勤勉尽责被追责。
- 涉及虚假交易的客户、供应商等其他参与者也可能承担责任。
关注诉讼时效与时机
- 诉讼时效自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年内。
- 公司面临退市风险,若进入破产程序,偿付能力可能下降,股民应尽早启动法律程序。
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的,双方还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