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创板的连续竞价阶段,市价申报买卖股票的具体要求和方式如下:
申报数量要求:
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例如,201股、220股等。申报卖出时,如果不足200股,应一次性卖出。例如,199股需要一次性申报卖出。
价格保护机制:
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不得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卖出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市价申报方式:
至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该申报在进入交易主机后,首先在五档价格内即时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单。至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该申报在进入交易主机后,首先在五档价格内即时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以限价单的形式继续挂单。本方至优价格申报: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市场的流动性,同时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北交所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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