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三板精选层的交易新规下的涨跌幅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耿经理 +关注
回答时间:2020-04-2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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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集合竞价股票,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
2、连续竞价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
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基础层和创新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
2、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精选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连续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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