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想把香港已上市得子公司做股权质押,回流大子公司,总公司是子公司的大股东
请问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是否必须先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是否都需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