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下面是关于转融券的业务解答:
转融券是什么呢?
转融券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由或者融入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转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出借交易,就是证券出借人以一定费率通过沪、深交易所综合平台(深交所称综合协议平台)向证券借入人(证金公司)出借上市证券,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
证券出借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处理,转融券在证金公司转融通平台分别处理。
参与主体限定为机构投资者及金融产品,如公墓基金、一般机构股东、战略投资者、保险、信托、私募等。
转融券相关规则
1、转融券申报类型:
(1)非约定申报;
(2)约定申报。
2、券商转融券申报指令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
(2)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不得超过1000万股。
3、非约定申报的转融券期限分为3 天、7 天、14天、28 天、182 天五个档次。
证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对这些期限档次进行调整。
4、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转融券业务的
(1)转融券期限可在 1 天至 182 天的区间内协商确定;
(2)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转融券业务的,转融券费率可以协商确定;
(3)券商申报的转融券费率不得低于或等于该公司公布的转融券费率差。
5、券商和出借人协商一致,可申请转融券约定申报交易的展期、提前了结,经同意后可以展期或提前了结。
6、转融券展期的,展期数量、期限、费率由券商和出借人协商确定。转融券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 个月,182天期的转融券交易不得展期。
券商和出借人协商提前了结的,应一次性全部提前了结该笔转融券交易。
7、按按照出借证券当日或者展期日(即原转融通交易归还日)收市后市值、转融券费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当向券商收取的转融券费用。转融券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单笔转融券费用=出借证券收盘价×证券数量×转融券费率×实际占用天数/360。
8、转融券每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
9、证金公司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对转融券约定申报实时撮合成交,生成转融券约定申报成交数据,并实时发送证券交易所。
有融资融券或者转融通业务转融券业务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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