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创投基金减持股份特别规定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投资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照执行。
(2)投资对象:须为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
①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 60 个月;
②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 500 人,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③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投资期限: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该首次公开发行企业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该首次公开发行企业总投资额50%之日开始计算,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须达到36个月以上。
问一问流程:
1.提交咨询
2.专业一对一解答
3.免费发送短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