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有过中毒性肝炎住院可以买好医保吗
陈老师 +关注
回答时间:2022-05-1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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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是肝脏炎症的统称。是指造到外界原因(如药物、病毒、细菌)等使肝脏细胞受到破坏,肝脏的功能受到损害,指标异常的症状。
生活中常说的“肝炎”分为了甲、乙、丙肝三种类型,但其实戊型肝炎、酒精性肝炎、中毒性肝炎也可以概况在内。
如果患者在投保之前有肝炎,担心核保通不过,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话,若干年后,即便是之后发生其他种类重大疾病理赔,也无法进行理赔。
因为依据《保险法》规第四、五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指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理当退还保险费。
划重点:如果是故意不告知,又影响到合同承保结果的,即便之前是肝炎,发生癌症是乳腺癌,两者无其相关的疾病,也是不会赔偿保险金的。
但如果消费者告知了肝炎,核保公司通过了,加费或者责任除外承保后,发生其他重疾是可以获取赔付的。
原则上,不建议大家随意购买保险,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每个家庭每个人适用的保险都不一样,建议详细咨询后再选择购买保险!如有需要可以添加我的微信,我会用最专业的的知识帮您选对保险,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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