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该表述正确。
(1)核心结论:回售权属于可转债持有人的合约权利,回售条件触发进入回售申报期后,上市公司**不能单方面取消、剥夺投资者的回售权利**。回售条款在募集说明书中预先约定,属于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的法定契约。
(2)触发后的义务:一旦满足回售条件,公司必须发布回售公告,开放回售申报通道,在申报期内接受持有人的回售申报,到期兑付回售款项。
(3)条款变更门槛:存续期内若想修改回售相关条款,不能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单独决定,**必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还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不能单方变更。
(4)附加回售特殊规则: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强制赋予持有人回售权,该类回售权利同样不可被公司单方面撤销。
(5)区分要点:赎回权是上市公司的权利,公司可选择行使或放弃;回售权是投资者权利,触发后公司无权单方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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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9-23 17:1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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