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结论:上市公司公告决定行使强赎权后,投资者共有三类选择:二级市场卖出、提交转股、被动等待被强赎。
(2)业务实操细节
二级市场卖出:最后交易日收盘前,场内直接卖出转债,可转债 T+0 交易。进入停止交易期,无法再卖出,仅可转股。
转股操作:在最后转股日前提交债转股;转股所得股票 T+1 才可卖出。若正股属于科创板、创业板,账户需提前开通对应股票权限,否则无法转股。转债不足 1 股的零碎部分,公司兑付现金。
被动等待强赎:赎回登记日仍未卖出、未转股,公司按面值 + 当期应计利息统一赎回。若转债市价远高于赎回价,会产生大额亏损。
时间窗口:最后交易日之后,一般还有 3 个交易日仅支持转股;超过最后转股日,全部进入强赎兑付流程。
边界区分:仅触发强赎条件,但上市公司公告**决定不实施强赎**,则无需操作,转债继续正常交易。触发条款≠必然强赎,以董事会正式公告为准。
限制情形:转债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会无法转股,只能被动被强赎。
(3)区分三件事
公告触发强赎、公司决定赎回:必须在期限内卖出或转股。
最后交易日之后:不能卖出,仅可提交转股。
赎回登记日后:全部未转股转债,统一按强赎价兑付。
(4)需要留意的隐性要点
很多投资者以为只是触发条款就马上强赎;重点看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告是否选择行使赎回权,不是触发就立刻进入倒计时。
(5)实操提示
持续跟踪强赎提示公告,标记最后交易日与最后转股日;高溢价转债不要持有到临近赎回登记日。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4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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