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核心结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不能作为激励对象**,属于法规明确禁止情形。
规则拆解
1. 法规依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范围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目的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
2. 激励对象范围:可包含董事(不含独董)、高管、核心技术 / 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3. 业务实操:股权激励方案名单中如果纳入独立董事,方案无法通过审核,股东大会也不能获批;独立董事可以对股权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实操要点: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规则不同,员工持股计划可另行评估独董参与的合规性,不要和股权激励混同。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9 14:3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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