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结论
**持有期基金申购份额,持有期从份额确认日当天开始计算;不是申购委托 T 日。认购份额则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算。**
(2)业务实操细节
T 日 15 点前提交申购,普通持有期基金 T+1 日确认份额,T+1 确认日即为持有期起算第一天;15 点后提交,T 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确认日同步延后。
按自然日连续计算,周末、节假日计入持有天数。
红利再投资新增份额,单独从该笔红利份额确认日重新起算持有期。
边界区分:最短持有期锁定,持有期未满不能提交赎回;到期后下一开放日方可赎回。
特殊品种:QDII 持有期基金 T+2 确认,持有期从 T+2 确认日起算。
(3)补充要点
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为准;规则依据公募基金登记结算相关业务规范。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8 11:43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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