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下面分点拆解私募基金募集阶段监管禁止的宣传推广行为
(1)公开或变相公开推介产品中国证券投...
不得面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禁止在无特定对象筛选前提下,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短视频、公众号、传单、公开讲座、报告会推介基金。
管理人品牌、团队、发展战略不属于产品推介,可以公开宣传。
(2)保本保收益类承诺表述中国政府网
禁止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最低收益。不得使用预期收益、目标收益率、保本、零风险、收益无忧等话术,无论口头、书面都不允许。
(3)虚假、夸大、片面宣传
宣传材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禁用 “业绩最佳”“稳赚不赔”“高收益无风险” 等词汇;禁止恶意贬低同行。
(4)业绩宣传违规行为
不能节选少于 6 个月的短期过往业绩;不得截取部分盈利时段美化收益;业绩对比要保证数据源可比公正。
(5)诱导紧迫感营销
禁止 “欲购从速”“额度即将售罄”“最后申购机会” 这类催促投资者尽快下单、制造稀缺焦虑的措辞。
(6)第三方背书宣传
不得刊登名人、机构、客户的祝贺、恭维、推荐文字,借第三方信誉给产品增信。
(7)非合规人员推介产品
禁止由没有从业资质、非本机构雇佣人员对外宣讲、推广私募基金。
(8)推介内容与合同投向不符
宣传展示的投资方向、策略,不能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实际投资范围不一致。
(9)拆分降门槛变相募资
宣传诱导多名投资者拼凑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资产、认购门槛要求。
(10)实操提示
私募推介必须先完成特定对象测评、风险测评,再向合格投资者一对一推介;任何面向大众的产品宣传都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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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8-22 22:55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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