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8-5 10:50 重庆
+微信
发布于2026-8-5 10:50 重庆
+微信
1. 限价申报“价格笼子”理解错误(最易导致废单)
不正确:认为限价申报可以随意挂单(如挂极端的涨停价或跌停价),或认为限价申报没有价格限制。正确规则: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受“价格笼子”限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的98%。超出该范围的限价申报会被系统直接判定为废单。
2. 市价申报“无保护限价”或“限价混淆”
不正确:认为市价申报可以无限制地“随行就市”成交,或认为市价申报也受“价格笼子”的±2%限制。正确规则:市价申报不受价格笼子限制,但必须包含“保护限价”(买入保护限价为能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为能接受的最低卖价)。若市价申报未设保护限价,或实际成交价(及转限价申报价)超出保护限价,申报将无法成交或转为限价单。
3. 申报数量“起步与递增”规则理解错误
不正确:认为单笔申报可以低于200股,或认为单笔申报必须严格为200股的整数倍(如只能买200股、400股,不能买201股)。正确规则:单笔申报起步为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均可)。但卖出时,若余额不足200股,必须一次性申报卖出,不能拆分。
4. 申报价格“基准价”取值错误
不正确:认为限价申报的基准价固定为“前收盘价”或“最新成交价”,忽略市场实时行情。正确规则:基准价是动态的,按以下优先级确定:买入基准价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若无,则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再无则取“最新成交价”,再无则取“前收盘价”);卖出基准价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若无,则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再无则取“最新成交价”,再无则取“前收盘价”)。
5. 市价申报“类型”选择错误
不正确:认为市价申报只有“按对手方最优价成交”一种方式,或认为市价申报可以保证立即按最优价全部成交。正确规则:科创板市价申报分为“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不同类型的成交逻辑不同(如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只能排队,不能保证立即成交),需根据实际交易需求正确选择。
注:科创板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连续竞价阶段仍受“价格笼子”限制,需特别注意股价急涨急跌时,限价单极易因超出价格笼子而成为废单。若你想要了解开户佣金成本,可点我头像加微,还请点赞支持呀!
发布于2026-8-5 10:17 成都
+微信
连续竞价买卖科创板常见错误要点:①认为限价申报不受 2% 价格笼子约束,买入高于基准价 102%、卖出低于基准价 98% 仍能申报成交,这类超出范围会直接成为废单;
②认为市价申报不用填保护限价,科创板市价申报必须设置保护限价,不设置申报无效,市价申报不受 2% 价格笼子限制;
③误以为集合竞价、临停期间也执行 2% 价格笼子,该规则只适用于连续竞价;
④搞错申报数量,单笔申报小于 200 股或超出单笔上限,委托会被拒;
⑤认为收盘集合竞价也可提交市价申报,市价申报仅允许连续竞价阶段提交,收盘集合竞价不能用市价申报。
我司上市券商,佣金VIP政策,支持三方交易量化!支持快速通道和量化交易通道,专项融资融券3.5,期权给您成本价!欢迎点击头像添加右上方头像咨询!
发布于2026-8-5 09:48 广州
+微信
在科创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不正确的买卖操作主要指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交易行为,这些行为会被系统重点监控,严重者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以下是几种典型的“不正确”操作:虚假申报: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频繁撤销,诱导或误导其他投资者。例如,在连续竞价阶段,以偏离最新成交价5%以上的价格申报买入或卖出,且累计申报量大、撤销比例超过50%,或反向申报(如高价买后低价卖),均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申报。拉抬或打压股价:在3分钟内连续申报、密集申报,导致股价明显上涨或下跌,且成交数量或金额占市场总量比例较高。这种行为容易被认定为操纵价格。维持涨跌停价格:在股票已触及涨跌停板时,仍以涨跌停价大笔申报,且剩余申报量巨大,占市场该价格剩余申报总量比例高,意图“封板”或“压板”,属于异常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在股票出现剧烈波动时,以极高频率申报,扰乱市场秩序,也会被重点监控。科创板交易实行20%涨跌幅限制(新股前5个交易日除外),且单笔申报数量有明确范围(限价申报200股至10万股,市价申报200股至5万股)。投资者应确保申报价格在有效范围内(买入不高于基准价102%,卖出不低于基准价98%),并避免上述异常行为,以免触发监管红线。
发布于2026-8-5 09:36 成都
+微信
在科创板连续竞价阶段,买卖申报不正确的核心要点是违反“价格笼子”机制,即买入价高于基准价的102%或卖出价低于基准价的98%,这类申报会被系统拒绝或暂存,无法即时成交。科创板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实行“价格笼子”机制,具体规则如下: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这里的“基准价格”通常指当前最优买卖价或最近成交价。若申报价格超出该范围,系统会将其视为无效申报,不会进入撮合队列,即使后续市场价格变动触及该价位,也不会自动生效,需重新提交。此外,还需注意:该机制仅适用于连续竞价阶段(9:30-11:30、13:00-14:57),集合竞价阶段无此限制;市价申报不受“价格笼子”约束,但需注意其可能因流动性不足导致成交价格大幅偏离预期;单笔申报数量需满足200股起,按1股递增,限价申报上限为10万股,市价申报上限为5万股。投资者在交易前应确认当前基准价,合理设置申报价格,避免因超出有效区间而错失交易机会。若对规则不熟悉,建议优先使用限价申报并预留价格缓冲空间。10篇来源
发布于2026-8-5 09:36 太原
+微信
连续竞价阶段买卖科创板,很多错误认知会直接造成委托变成废单,考试当中高频的不正确说法,首先是认为连续竞价限价申报可以随意挂高价抢买、低价砸卖,实际有限价申报2%价格笼子规则,买入不能高于基准价格102%,卖出不能低于基准价格98%,超出区间系统直接拒单,不会进入撮合队列。其次是觉得市价申报可以直接提交不用填保护限价,科创板连续竞价的市价委托,必须填写保护限价,不设置保护限价的市价单属于无效申报,这也是经常出现的错误点。
还有几种常见错误,一是误以为价格笼子规则同样适用于集合竞价,实际上价格笼子只约束连续竞价,开盘、尾盘集合竞价不受2%限制。二是申报数量理解错误,认为买入必须整百股,只能申报200、300这种整百,科创板超过200股之后,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201股、205股都可以申报,余额不足200股卖出时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不能拆分零星股数分笔卖。另外错误认为连续竞价可以在9点15分就提交连续竞价委托,9点15到9点25属于开盘集合竞价,还没有进入连续竞价时段,9点30分才正式开启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也不能觉得没有涨跌幅限制就可以无限制随便挂限价单,同样要遵守连续竞价的价格笼子,超范围依旧是废单。
我司正规持牌经营,交易佣金可协商调整,能够办理开户、调佣、权限开通等业务,有相关需求欢迎对接咨询。
发布于2026-8-5 09:32 深圳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深圳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广州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杭州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上海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杭州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北京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广州
+微信
给你说几个科创板连续竞价阶段常见的不正确操作和认知要点哈。第一个是误以为限价申报可以随便挂价格,其实科创板连续竞价限价申报有价格笼子限制,买入申报价不能高于当前买入基准价的102%,卖出申报价不能低于当前卖出基准价的98%,超出的会直接被当成废单;第二个是觉得14:57之后还能挂连续竞价的单子,其实14:57到15:00是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没法进行连续竞价交易;第三个是市价申报单笔数量超了,科创板市价申报单笔最多只能5万股,超过的话就是无效申报。
以上就是相关解答,我是国内十大券商的客户经理,不管是科创板交易规则梳理、账户相关服务还是资产配置方案,都能为你提供专业支持,如果对回答认可可以点赞,想要详细了解的话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添加微信一对一沟通。
发布于2026-8-5 09:30 北京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上海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杭州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拉萨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北京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三亚
+微信
发布于2026-8-5 09:30 盘锦
科创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规定是什么?
北交所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其有效价格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连续竞价阶段买卖挂单遵循什么样的成交优先规则
求助一下,连续竞价阶段是什么意思,大体上是怎么一回事?
科创板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要求,新手小白求指导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哪些要求